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五通一平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吉林热电厂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江北龙潭区松花江北岸、吉林市江北化工区中部。吉林热电厂共建有11台机组,1~4号机为单机容量35MW,建于1956~1958年,5~7号机为单机容量65MW,建于1959年,8~9号机为单机容量125MW,建于2003年,上述机组均为前苏联制造;10~11号机为单机容量200MW,建于1988~1989年,为国产机组,10号机于2008年进行通流改造扩容至220MW,11号机于2009年进行通流改造扩容至220MW,11台机组总装机最大时容量为1025MW。1~7号机组于2014年前退役关停,现8~11号机组运行。本期扩建工程是在吉林热电厂现有厂区围墙内、在拆除的1~7号机组的位置上进行建设。本项目新建2台350MW燃煤机组。
2.1.2 招标范围:场地平整,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厂区施工道路(含道路照明),生活排污、厂区雨排水、消防及生活给水工程,施工场地围栏,原地下管网及设施过渡、改造等工程。
2.1.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2.1.4 施工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吉林热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力发电厂五通一平施工或主体工程(建筑或安装)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火力发电厂五通一平施工或主体工程(建筑或安装)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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