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风机及升压站安全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4-08-17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风
 

一、招标条件

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风机及升压站安全监测技术服务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新洋港东南方向、大丰港东北方向海域,项目中心离岸距离约33km,距离大丰港码头约26km。海底高程(85高程)在-1m~-42m之间。共包含4个海上风电场:大丰H1#(20万kW)、大丰H2#(30万kW)、大丰H10#(15万kW)、大丰H16#(20万kW),总装机容量为85万kW。

范围:海上风机及升压站安全监测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风机基础、上部塔架结构及海上升压站基础不均匀沉降监测、倾斜监测、振动监测、应力应变监测等安全监测,安全监测系统的开发、集成、测试、应用;定期提交监测报告;风机、海上升压站周边地形及海缆路由冲刷监测等。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24年12月底首批并网,2025年6月底全容量并网;服务工期为海上工程施工期及工程完工验收后两年(投标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开展工作,并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承包工程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3)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5)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2.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担任过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风机及升压站安全监测服务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12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3业绩要求:自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2项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风机及升压站安全监测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服务范围相关页面,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下午17:30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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