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丰炭材精煤到站卸车及焦炭火运集装箱装卸车、运输综合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丰炭材精煤到站卸车及焦炭火运集装箱装卸车、运输综合服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 ,资金性质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丰炭材精煤到站卸车及焦炭火运集装箱装卸车、运输综合服务
2.2 招标编号:ZPZB-26Z054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4日
2.3 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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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序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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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A-1 |
汝丰炭材至铁路专用线货场焦炭集卡车运输业务(往返及装焦平车) |
409元/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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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集装箱空箱卸车、集卡车空箱装车、集卡车装载后卸车及火运装车 |
609元/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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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精煤卸车、装车及站台综合服务业务 |
10.9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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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
地销焦炭站台汽运装车及租赁 |
10元/吨 |
2.4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
2.5 服务标准: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3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