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 班多发电分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曲什安镇班多水电站
项目现状:班多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兴海县与同德县交界处的黄河班多峡谷下游出口处,是黄河干流龙羊峡上游茨哈—羊曲河段的第2 个梯级电站。电站距下游羊曲水电站约75km,距西宁市约330km。
班多水电站出口断路器由法国阿海珐公司(现通用电气)生产制造,断路器型号为FKG2S。断路器自2010 年10 月投运至今,为保证出口断路器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生产的持续稳定,需采购1 套断路器操作机构,型号FK3-4,作为备件,与现有的三台出口断路器匹配,以便于在出口断路器操作机构故障时及时更换,保障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项目整体进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 个月内完成班多水电站出口断路器操作机构设备供货。
2.2 招标范围
(1)需提供的设备清单
(2)所供设备(材料)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报告;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性能、参数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出口断路器操作机构 |
FK3-4 |
台 |
1 |
含密封等备 |
(3)设备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4)提供配套的售后服务;
(5)提供相关的图纸和资料;(含中英文双版的安装说明书、操作维护手册、图纸(总装图、
电气原理图、液压原理图)、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装箱单等,说明书中包含设备贮存要求。)(6)装置所需的任何部件、组件和元器件如果在需要提供的设备清单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2)投标人须是出口断路器操作机构代理企业,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3)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 套与班多水电站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型号类似且电压等级为13.8kV 及以上断路器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设备额定容量、输入输出电压等方面的性能、参数情况,签字页);2.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3.设备报关文件。】。
(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5 月14 日至2026 年5 月22 日。
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