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低碳园区建设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研发服务,招标人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低碳园区建设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研发服务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绿色低碳园区建设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的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研发服务部分,旨在结合园区用能结构需求及实际负荷情况,通过优化集成采集监测终端,搭建园区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进行系统性研发、验证与优化集成,实现对园区多层级、智能化管控,构建具备“源网荷储”功能的绿色低碳园区。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园区内
2.5招标范围:
(1)根据园区用能结构需求及实际负荷情况,充分考虑园区整体电力平衡的要求,利用园区存量光伏、新建BIPV建筑一体化系统及储能系统等,构建源网荷储协同供用能体系,实现园区绿电用能占比≥70%;
(2)通过系统性研发、验证与优化集成,部署一套园区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通过优化集成采集监测终端,建立BIPV、储能、光伏监控、AGC、功率预测及光伏观测试验站等相关硬件设备,实现对园区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园区用电负荷等数据采集;并根据不同发电、用电场景,制定和运行不同的能量管理控制,并基于光功率预测和负荷预测结果,对园区微电网进行能量调度管理,能量管理系统通过PCS发送有功、无功等控制指令控制PCS执行相应工作,同时可以检测到光伏、储能等系统实时运行状态,系统内各设备等信息上传至园区集控中心能量管理系统进行展示,充分发挥微电网可调节能力,参与电力响应调节,实现对园区多层级、智能化管控。
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资质要求
/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综合能源管控或源网荷储一体化或能量管理系统或管控平台的开发或集成研发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合同内容描述、合同金额、服务期等),以签署日期为准。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团队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5-22 00:00:00至2026-05-29 00:00: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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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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