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南台35MW“绿色生态复合”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05-26
核心提示:天津南台35MW绿色生态复合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EPC总
 天津南台35MW“绿色生态复合”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新建单回110kV线路起于拟建110kV光伏升压站(110kV送出开关出口),止于现状金角西220千伏变电站,线路路径总长约6.2km,其中单回路电路路径长约1.6km,单回路架空路径长约4.6km。全线铁塔采用双回路,导线采用JL/LB20A-400/35铝包钢芯铝绞线,本期用一回路,另一回路导线一并架设为远期使用;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 光缆;电缆采用ZC-YJLW03-Z-64/110-1×800单芯交联铜缆,单回路敷设,随电路路径敷设2根48芯普通光缆。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本工程计划于2026年7月1日开工,2027年5月31日投产带电,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太阳能光伏工程-送出工程EPC(CHDTDZ450/26-ZB-001001):天津滨海南台 35MW“绿色生态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的 110kV 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详见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并提供网站截图;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并提供网站截图。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送出线路施工总承包(或EPC、或PC)总承包工程投运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②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5-25 17:59到2026-06-03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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