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滩综合码头陆域管理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61100130406 )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白鹤滩水电站
一、招标条件
本白鹤滩综合码头陆域管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下游四川省宁南县和云南省巧家县境内。
白鹤滩水电站综合管理码头位于水电站上游左岸矮子沟,主要为清漂、运鱼放流、地灾、库区安全巡查、生态环境监测等库区管理工作船舶停靠及物资上下服务,是库区管理的重要设施。为提升码头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扩展码头物资堆放场地以及码头值守人员生活配套场所,需新建码头陆域管理设施。本项目地点位于白鹤滩水电站工区矮子沟综合管理码头,项目由白鹤滩码头管理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趸船配套的系船锚点及步道、坝区陆生生态观测点配套设施等建设工程组成。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码头陆域管理设施、码头边坡梯步与锚系点、坝区陆生生态观测点配套设施等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综合管理码头陆域管理设施建设:建设白鹤滩码头管理用房1座,并配套建设进场道路、码头管理岗亭、供水供电设施等附属设施,以及场地部分区域绿化;
2.码头边坡梯步与锚系点建设:在综合码头边坡区域建设1套新增趸船配套的系船锚点及步道;
3.坝区陆生生态观测点配套设施建设:包含上下梯步建设、围栏封闭,小型气象监测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8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年7月3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进场道路及码头辅助用房建筑结构施工须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施工过程应充分考虑与其他码头运行工作的协调配合。码头边坡梯步与锚系点建设项目施工范围位于白鹤滩水库水位变幅区,施工条件受当年水位变幅影响较大,主要施工时段集中在2027年消落期和汛期,须于2027年6月底前施工完成。
按照白鹤滩水电站运行调度规程的有关规定,白鹤滩水库水位正常运行范围为死水位765米~正常蓄水位825米之间。一般情况下,7月1日前水库水位降至防洪限制水位785米以下;7月一般按不超过防洪限制水位运行(需要白鹤滩发挥防洪作用或执行上级调度主管部门调度指令时可突破防洪限制水位),水库从8月初开始逐步蓄水,8月底可蓄至正常蓄水位,之后维持高水位运行,次年1月~6月水位逐渐消落至防洪限制水位。实际调度中,水库水位变化按照调度主管部门的调度指令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所有业绩应提供施工合同、完(竣)工验收证明、能证明工程合同金额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为总承包项目,应提供房屋建筑工程部分清单)、部分合同结算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及发票查询(税务系统)截图等业绩证明文件);
(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驻的安全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拟派驻项目经理以及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7月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3、2024年度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实际运营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