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矸石外排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规模
1、招标项目: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矸石外排处置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规模: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矸石外排处置项目井下煤、岩巷掘进所产生的矸石,处置量15万吨。
5、最高投标限价:24元/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必须从事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出现违规经营现象(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负责协调工农关系及地方政府关系,自行解决在矸石外运时与当地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各种纠纷;承担工农关系费、赔偿费、道路维护费、场地平整费、污染周边居民补偿费、环保罚款等一切与矸石处置相关的费用,以上因素不能成为影响矸石处置的原因(需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应具有环保部门备案审批的矸石、废石综合利用或矸石填埋项目的环保手续(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报告书批复手续;如投标人为贸易商,应提供矸石合法去向单位的以上环保手续,及与该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
5、投标人若只采用矸石填埋处理方式的需另外提供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环保政策要求,并依法取得所有必要的政府审批手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性质符合规定的权属证明、环评批复等。
6、投标人承诺矸石填埋场的填埋总量或具有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矸石处理能力的必须满足本项目矸石清运处置需求,严禁私拉乱倒,因其环保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一切环保问题由其负责;因外运不及时影响矿方正常生产,需承担全部损失(需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承诺对矸石处置(矸石综合利用、矸石填埋等)过程及结束后所产生的环保问题实行终身负责制,招标人有权追究其因环保问题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需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运输安全:承包方应对其运输车辆及配备人员进行管理,并对其安全负全部责任(需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9、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审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3日18时30分至2026年06月30日18时3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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