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哈拉沟煤矿3#存放场于2018年8月27日取得环评批复,批复面积39.7公顷,2019年启动建设,2021年5月投用,整体地类为林草地,存放场在投用期间共办理4批次林草地手续,批准用地面积共计25公顷,已于2026年4月封场,计划分两批完成整体存放场地封场综合治理。
本项目计划对3#存放场2023年2月至2026年4月临时使用的约15公顷场地及取土场进行综合治理,主要治理措施为土方回填及覆土、植被恢复、灌溉管道铺设及水保设施维修等。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绿化:黄芪种植13.5公顷,撒播苜蓿1599㎡,条播苜蓿1.93公顷,2m油松1550株,沙柳沙障(活沙柳)142800延米,紫穗槐122311穴,柠条42311穴,1.5m樟子松20000株,2.5m樟子松1042株,撒播草籽4.5公顷等。
2.土建:平台及边坡覆土11.8万m³(平台覆土厚度0.5m,边坡覆土1m),灌溉管道土方开挖及回填12206m³,土工格室4.5公顷,中药种植田整地13.5公顷,锚钉9.84万米,农家肥200吨,复合肥2吨,砂砾石道路5050㎡,平台管护作业路10050㎡,排水沟4961米,土围堰5300米等。
3.安装:PE给水管(DN150)902.2米,PE给水管(DN100)3743米,阀门井、盖板及配套井座4个,手动闸阀(DN100)8个及其他喷灌配件等。
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
2.1.3工期:总工期1160个日历天。投标人须在投标函内对总工期及各项目具体工期分别进行响应。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9年11月12日。
其中:
(1)土建及安装工程工期:62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0日。
(2)绿化工程工期:52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0日。抚育新工期2026年11月11日起至2027年11月11日,抚育后期为2027年11月12日起至2029年11月12日。
注: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施工期,如出现利益相关者阻挡、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停工指令或补办必要的施工手续造成工程暂停或工期延误,采购人给予施工期顺延,但不予费用赔偿。
2.1.4建设地点:哈拉沟煤矿。
2.1.5质量要求:
(一)绿化部分:
(1)生态工程苗木验收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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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类 |
成活率 |
生长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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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活率指标(%) |
成活确认标准 |
年度生长量指标(cm) |
生长确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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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乔木 |
按4类单计,具体为乔木成活率≥90%;灌木成活率≥90%;地被(庭院)覆盖度≥95%;地被(庭院)单株成活率≥95%。 |
1、针阔叶乔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胸径、枝干)均为未成活。 |
1、截干乔木年新梢生长量≥50cm; |
1、9月份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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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灌木 |
1、灌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分枝)均为未成活。 |
1、截干灌木新梢生长量≥50cm; |
1、9月份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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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被 |
整株或修剪规格内为健康活体。 |
1、庭院地被≥15cm。 |
地被栽植后2个月至枯草期保持高度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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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建、安装部分质量要求为: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2.1.6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甲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的合同业绩2份(合同内容须包括苗木栽种和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服务),单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300万元,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另须提供每份合同业绩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体现项目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不含当日)至少60日历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对应业绩按无效认定。招标人保留对所有已结算发票的查验权。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矿业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30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0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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