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友谊宾馆6#楼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号。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友谊宾馆6#楼维修改造工程,建筑总面积为 1049 ㎡,本次改造部分面积为 492 ㎡。该建筑为地上二层砖混结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工程规模:本次维修改造的主要内容为:楼内部分客房精装修改造;厨房区 装修改造;部分客房外窗及客房门更换;屋面局部防水及保温改造;外立面线脚、檐口修补修缮;局部结构加固改造;改造区域内给排水、暖通、供配电、智能化等机电设施改造;服务于本楼的部分室外水暖管线改造等。改造面积 492 ㎡。具体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4.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辽宁友谊宾馆6#楼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实施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工程总承包管理;
(2)工程设计服务;
(3)工程施工;
(4)建筑材料、设备购置;
(5)配合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4.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5.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一个施工资质单位和一个设计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其它要求:
(1)拟派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2)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可以与EPC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文件对投标人公开,编制初步设计等前期文件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05日16时30分至2026年08月10日16时3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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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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