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干流(贵州段)梯级电站鱼类增殖放流适应性研究第二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华路9号乌江大厦。
2.2项目规模: 乌江干流贵州境内乌江公司所属梯级电站。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6年8月31日-2029年2月28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30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研究任务。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专有技术引进-乌江干流(贵州段)梯级电站鱼类增殖放流适应性研究:乌江干流(贵州段)梯级电站鱼类增殖放流适应性研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乌江干流贵州境内乌江公司梯级电站历史鱼类生态与增殖放流效果的回顾性评价;开展基于多技术融合的生态环境现状综合调查;开展基于“声学监测—eDNA/eRNA-标记回捕”的鱼类生态及增殖放流调查;开展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及优化研究;开展鱼类保护措施效果评估及优化研究,项目报告最终通过专家组评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有技术引进-乌江干流(贵州段)梯级电站鱼类增殖放流适应性研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有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水平评价证书(证书主体名称与单位法人证书完全一致)。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05 16:58到2026-08-12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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