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分公司2026年液体木质素磺酸钠(工业级)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2026-08-11
核心提示: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富平分公司2026年液体木质素磺
 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富平分公司2026年液体木质素磺酸钠(工业级)框架协议采购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富平分公司2026年液体木质素磺酸钠(工业级)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富平分公司采购一批液体木质素磺酸钠(工业级),预计用量9000吨,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001)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富平分公司2026年液体木质素磺酸钠(工业级)框架协议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富平分公司2026年液体木质素磺酸钠(工业级)框架协议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销售公司,或其母公司,或母公司设立的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其中,销售公司出具产品销售授权书的,还需提供该销售公司与生产厂家之间的关系证明材料)。

4.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国境内至少一份液体木质素磺酸钠(又名液木或液体木质素)供货业绩(1.业绩指的是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其销售公司、或其母公司,或母公司设立的销售公司,或代理授权方业绩;2.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3.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前;4.若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要求,需提供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5.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8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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