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黑龙江公司)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龙唐供热分公司青山路支干线供热管网施工。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
2.4 建设规模:357 万㎡。
2.5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 日历天,预计2026 年9 月20 日开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承包人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 日内完成抽头阀门安装作业,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验收标准。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龙唐供热分公司青山路支干线供热管网施工项目包括:管径DN600,沟槽长度约1327 米(路面拆除、沟槽开挖、土方弃置、预制保温管安装、管配件安装、固定墩及井室浇筑、水撼砂、基层、路面、绿化恢复等全部工作)涉及的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若相关恢复工程由市政主管单位统一实施,由投标人全权负责与市政主管单位的对接、沟通、协调工作,该过程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投标人须承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工作。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内容涵盖:完成道里区城管局破路手续、交警支队封道手续、园林局绿化移植手续的办理工作,同时负责与15 家管线单位开展管线会签工作,确保施工手续齐全合规,保障热网工程顺利推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要求:
①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须具有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包含公用管道安装GB2 级)。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自2021 年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须具有2 个及以上已竣工的供热管网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和竣工验收证明。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供热管网已竣工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施工业绩的移交生产交接书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或提供相应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施工业绩的移交生产交接书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移交生产交接书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或提供相应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6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7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08月18日至 2026年 08月 28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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