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锦界、榆家梁煤粉锅炉运行维护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负责锦界2台29 MW煤粉热水锅炉、榆家梁1台40t/h煤粉蒸汽锅炉及2台8 MW电锅炉及配套系统全流程运行维护服务,保障锅炉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满足招标方用热需求。
2.1.2采购范围:
(一)锅炉及附属系统运行维护
(1)负责煤粉锅炉、电锅炉、换热器及配套辅机、水处理、消防等系统以及锅炉房其他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保、故障处理等工作,承担服务全过程人工成本,配齐工业盐、尿素、石灰等各类系统的运行耗材,以及维保、故障处理所需全部易损件与备品备件。
(2)负责煤粉锅炉房环保设施运维、环保数据报送,承担相应环保管理责任,完成2026年10月至2027年5月炉渣、炉灰清运,合规转运至招标方指定排渣场地(运距约40km)。
(二)检验检测与校验
按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锅炉及附属设施、安全设施、仪表、电气设备、职业健康等相关检验、检测、校验工作,并将合格报告扫描件报送招标方存档。
(三)原煤拉运及煤粉加工配送
(1)中标人负责将神东布尔台选煤厂原煤运送至中标人的煤粉加工厂。煤制油选煤厂设为应急供煤点,当布尔台选煤厂原煤平均发热量连续5天低于3800kcal时,启动应急点拉运原煤。原煤运输费用按照实际运输里程据实结算。原煤运输费用计价规则:吨公里单价=本期中标综合单价÷测算运距(60km)。
(2)中标人负责将进厂原煤加工为燃烧指标符合煤粉锅炉使用标准的煤粉,低位发热量≥6200kcal(其他煤粉参数详见技术详评),并配送至榆家梁5-2煤、锦界3-1煤储粉塔。煤粉运输费用按照实际运输里程据实结算,煤粉运输费用计价规则:榆家梁煤粉运输吨公里单价=本期中标综合单价÷测算运距(41km),锦界煤粉运输吨公里单价=本期中标综合单价÷测算运距(82km)。
(四)原煤用量
以每采暖季煤粉最大需求量11363.6364吨为基准,依据招标方煤质化验结果及对应综合产粉率,反向测算原煤需求量。
(五)检修服务内容
负责锅炉房所有设备设施检修工作。检修时间及具体检修项目由双方共同确认,须严格把控检修质量。检修工作涵盖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故障维修及隐患整改。
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2026年10月15日至2029年4月30日,具体服务期限起始日期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服务期满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时,合同自动终止。
2.1.5服务地址:锦界3-1煤、榆家梁5-2煤煤粉锅炉房。
2.1.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2.1.7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协议为准。中标人须按国家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保险、意外伤害险等。
2.1.8质保期:无。
2.1.9付款方式:
本项目各分项费用均按实际发生量结算,所有分项结算费用,均不得超过该分项对应的中标分项报价总额,超额部分不予结算支付,且服务不得中断。运行维护费以实际蒸汽量结算,按月考核、递月支付;检修费以实际蒸汽量结算,按月考核,按年支付;原煤及煤粉运输费按实际运量结算、煤粉加工费实际用量结算,按月考核、季度支付。
(1)运行维护结算费=实际蒸汽量(热水锅炉按2.5系数折算低压饱和蒸汽量)×运行维护费用中标总价÷30万吨蒸汽。
(2)检修结算费=实际蒸汽量(热水锅炉按2.5系数折算低压饱和蒸汽量)×检修费用中标总价÷30万吨蒸汽。
(3)煤粉加工费以固定单价结算,结算费用=煤粉实际用量×中标综合单价。
(4)原煤运输费以固定单价结算,结算费用=原煤实际拉运量×中标综合单价÷测算运距(60km)×实际运距。
(5)煤粉运输费用以固定单价结算,其中榆家梁煤粉运输费用=煤粉实际用量×榆家梁中标综合单价÷测算运距(41km)×实际运距,锦界煤粉运输费用=煤粉实际用量×锦界中标综合单价÷测算运距(82km)×实际运距。
上述五项费用,实际结算费用=按上述公式核算应结算费用-月度考核扣款(矿业服务公司权重60%、被服务单位权重40%)。考核办法详见《神东矿业服务公司外委专业化服务项目管理及考核办法》。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粉锅炉运行维护服务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所提供的发票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6年6月24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牵头人须为煤粉锅炉运行维护单位,由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由煤粉锅炉运行维护单位提供煤粉锅炉运行维护业绩,原煤及煤粉运输单位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31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