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南工作区综合服务楼员工餐厅餐厨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南工作区综合服务楼员工餐厅餐厨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底张大街综合服务楼三层。
2.2项目概况:本次业务外包综合服务楼餐厅的餐厨服务,负责做好公寓、活动中心员工、驻场单位及周边联检单位等工作人员的就餐保障工作。综合服务楼餐厅位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底张大街综合服务楼三层 ,总面积2000㎡ ,其中后厨面积800㎡、用餐面积1200 ㎡ ,餐位数188个,预计高峰用餐人数约500人,设置售饭档口,主要负责公寓、活动中心员工、驻场单位及周边联检单位工作人员等的就餐保障工作,保障模式以自助餐为主,全年不停业,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服务时间须匹配并满足三餐供餐时间要求。综合服务楼餐厅具备炒菜、面食、小吃等各类餐食的加工制作、售卖条件。
2.3服务期:自招标人确认,投标人正式入场之日起算共计2年。投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入场准备工作,入场前拟安排人员全部完成培训考核并通过招标人确认。
2.4招标范围:合同期内投标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餐厨服务相关保障业务;招标人履行监管职责,现场派驻库房管理员,负责各餐厅的食材等原材料、消耗品采购及管理工作;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餐食加工场所、餐食成品与半成品存储场所、餐厨加工设施设备及餐厅运营相关的餐具、厨具等方面的配备;招标人承担烟道清洗、垃圾清运、能源供给、设备设施维修、隔油池清理等工作及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涉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用餐人数不少于400人/每餐的食堂外包服务类似项目业绩;
②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食堂外包服务类似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及其附件应包含首页、签字页、服务内容页等关键信息,如合同未体现用餐人数或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须提供服务业主单位出具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服务业绩;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安全事故等问题,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一百二十三条、一百二十四条、一百二十五条等条款之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不安全事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4.2投标人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4.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9月3日18时00分到2026年9月8日18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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