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鸳鸯湖公司安保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所辖灵武市境内的磁窑堡镇东北约2公里,北距307国道约4.0公里,东临磁窑堡供水站。厂址西距灵武市约34公里,距离银川市约64.5公里,厂址位于沙漠低丘陵间剥蚀地。厂址自然标高为1312.3~1330.5m。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建设有2台660MW发电机组,2010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6年,配套建设有一个生活区。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建设有2台1000MW发电机组,2019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7年,配套建设有一个生活区。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门岗需配置安保人员负责生产现场及生活区治安秩序稳定。
1.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标的的服务范围为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安保服务。包括全厂管辖范围的安保管理等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服务范围内安全保卫、治安反恐、治安巡逻、交通安全管理及工作秩序、生活秩序的维持工作;负责各门岗治安、交通管理及车辆出入、物资出入、人员出入检查登记等工作;负责危化品车辆接引工作;负责厂周界围墙、栅栏、刺网等实体防护设施及交通安全设施、标识的巡查;负责监控中心的值班及异常记录、汇报等工作;负责来宾接待及停车场机动车辆行驶、停放秩序管理。及时制止治安事件、盗窃案件、群体性事件。参加招标人内部防洪防汛等应急抢险救灾,配合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负责编制、完善以上工作范围内的管理制度,报招标人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1.2.3 服务期限
预计2027年01月01日开始,至2028年12月31日结束,总服务期731天。
1.2.4 服务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1-09-01 至 投标截止日期安保服务业绩 至少 2 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 万元。 服务期限要求 1 年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上述资质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提供更高等级同种证书的资质视为符合要求。
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业绩用户证明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应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14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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