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依托配套煤矿及选煤厂,通过煤炭分级分质利用,建设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煤制油、煤制甲醇和石脑油、甲醇延链加工等工艺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项目主要生产煤基油品、芳烃、聚烯烃、聚碳酸酯和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高性能油化产品,助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现代煤化工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北区)。
2.1.2招标范围:
2.1.2.1投标人负责330kV总变电站(主项号:2410)、第一110kV中心变电站(主项号:2421)、第二110kV中心变电站(主项号:2422)、第三110kV中心变电站(主项号:2423)、第四110kV中心变电站(主项号:2424)范围内的所有电气、总图、管道、仪表与自控、综合自动化系统、电信、土建(结构/建筑)、暖通、消防、给排水、分布式光伏、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与健康等专业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按照“六化”的要求开展建设,并负责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各变电站上下级联调联试(包括330kV变电站与对侧国网开关站的通信、继保、稳控系统衔接等所有相关工作,以及110kV中心变与下级35kV变电所通信、继保、自动化等的所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协调、机械竣工、电网手续办理、中间交接、专项验收(包括设计审查、电气一二次验收、档案、环保、水保、消防、防雷等竣工验收)、工程验收、以及按照招标人要求交付送电运行的全部工作,并在装置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和性能考核阶段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2.1.2.2投标服务范围(电网协调专项工作)
1)投标人须全权负责本项目 330kV 变电站全部涉网协调、手续办理、系统对接、验收及受电全流程电网对接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2)涉网前期文件办理:负责 330kV 变电站接入系统意见函(供电答复文件)申报办理、供电专业施工图审查对接;完成继电保护定值核算、设备调度命名审批手续。
3)调度通信及网络资源申请:办理调控云平台、调度数据网专网 IP 地址、业务通道地址申请与批复;落实调度通信专线敷设协调,完成远动业务通道开通及投运工作。
4)电力监控安全合规手续:组织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方案评审备案,完成变电站网络安全入网协议签署。
5)各类调度及电力合同办理:对接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调度运行管理协议、330kV 变电站正式供用电合同并完成备案;统筹省市两级购售电合同洽谈、签订全流程工作。
6)自动化、电能量系统对接调试:编制自动化遥信遥测点表并报审,对接省、市两级调度完成远动对点联调;完成全电量电能量采集系统接入、调试工作。
7)电网验收与外部协调:组织协调外部供电专项竣工验收,统筹电气一次、二次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防护全专业验收,跟进各类缺陷整改闭环、系统联调及特殊工况应急处置;全程对接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榆林供电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
8)启动受电全流程管控:牵头组建电气一、二次整套启动验收委员会并组织召开验收会议;统筹组织全部涉网试验,全权对接变电站整套启动、设备停送电调度计划报批、全站受电全流程手续办理、现场对接等全链条工作。
9)投标人需统筹上述所有涉网协调事项,保障项目按招标人既定工期顺利完成变电站受电投运。
2.1.2.2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主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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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 |
主项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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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kV总变电站 |
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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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一110kV中心变电站 |
2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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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二110kV中心变电站 |
2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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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三110kV中心变电站 |
2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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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四110kV中心变电站 |
2424 |
标段划分:本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1.2.2标段界区范围:
界区红线图见附件1-1 :《装置总平面布置图》。
2.1.3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府经济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区
2.1.4工期要求:计划中间交接时间:330kV总变电站:2027年10月30日前,第一110kV中心变电站:2028年5月30日前,第二110kV中心变电站:2027年11月15日前,第三110kV中心变电站:2027年11月15日前,第四110kV中心变电站:2028年1月31日前,详见合同附件4 进度计划。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装置质量缺陷保证期期满且经业主相关部门验收后6个月止。
2.1.5质量标准: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标、行业强制性标准,满足设计文件与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以上等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须同时具备:承装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
(4)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的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若为已完工的大总承包合同,合同范围应包含上述内容,其中投标人所承担部分应包含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可包含输送线路)的EPC,该部分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项合同范围包含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可包含输送线路)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或设计经理,下同)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合同范围包含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可包含输送线路)详细工程设计或EPC或EP合同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或施工经理,下同)有效的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担任合同范围包含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可包含输送线路)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涉及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如有)、施工负责人(如有)、安全负责人(如有))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以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倒推)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社保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23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