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装置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2026-09-22
核心提示:1 招标公告 本项目 1.1 招标内容1.1.1 项目名称:视频

1   招标公告

本项目

1.1     招标内容

1.1.1     项目名称:视频监控装置系统

1.1.2     项目编号:ZC26K210213

1.1.3     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1.1.4     项目概要情况:

包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单价)

(人民币万元)

1

视频监控装置系统

军委批复

51(含税价 )

说明:

1、首批订购数量18套,后续实际采购数量以军委批复订购计划为准,投标人风险自担。

2、★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4、★进度要求:中标后,按合同规定执行。

5、★服从统型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2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具体要求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6    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火箭军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火箭军装备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得处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 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发布的失信供应商名单内;

1.2.1.7    资金运营状况良好,注册资金≥1000万元,社保人数≥20人,企业自有资金(含银行账户账面资金和银行授信剩余额度,中央企业可提供财务公司、资金中心等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出具的账户账面资金证明,与银行证明具有同等效力)能够满足最小中标标的金额275.4万(订购项目按最小中标数量×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算)的30%(含)以上;

1.2.1.8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或承诺,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

1.2.2.2    装备承制能力条件要求

本项目允许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和承制能力条件但是装备承制范围没有覆盖采购任务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2)条件之一:

(1)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注册装备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项目要求承制范围覆盖辅助驾驶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等,承制性质包括科研、生产 ,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

(2)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和承制能力条件但是装备承制范围没有覆盖采购任务要求的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4)的全部条件:

1)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招标产品的科研 / 生产 能力;

3)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4)承诺中标后按照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管理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确保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采购任务要求。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延长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6年9月22日起到2026年9月29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院9号楼中招工业发展(北京) 。

    1.4.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800元/包(另需200元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判定结论为准。

    1.5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协议;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5.5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1.5.6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其副本。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6.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31日17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院9号楼中招工业发展(北京)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6.3     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1.6.4     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1.6.5     参测品递交要求

    参测品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参测品递交

    1.7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 ”。

    1.8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365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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