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医药有限公司医药委托运输贮存服务商遴选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融通医药有限公司医药委托运输贮存服务商遴选,招标人为融通医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与范围:为加快成员医院转配送工作进度,保障成员医院药耗供应,归集三方库管理,提高对接效率,拟遴选一家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接医药公司全国三方业务
(2)项目服务期:2026年 9月 30日之前签订合同,合同每年签订,期满前进行供应商考核,合格后续签,原则上续签不超过两年。
(3)服务地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4)项目预算金额:350万元
(5)项目最高限价(如有):费率报价,各地址及限价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①本项目具体运输贮存数量及最终结算价款以实际订单为准。当实际发生金额接近或等于预算金额时,成交人必须提前15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对接人,根据甲方对接人书面回复再行推进后续服务。②报价费用已经包含供应商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所需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等。③采购人不对服务年度内下单的数量和金额做任何保障和承诺,成交人也不得因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不足等任何原因而要求采购人承担任何责任、或更改价格,服务年度内采购人不因此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6)中标人数量:1
(7)采购类别:服务
(8)服务要求:
1)负责收货、验收、贮存、在库检查、出库复核、发货与运输的具体操作,以及协助采购人进行退货、召回、不良事件监测等工作;
2)可提供药品、医疗器械仓储服务,满足常温、阴凉、冷藏、冷冻等全部温区;制定有仓储应急预案。
3)提供省内运输;制定有物流应急预案。
4)协助WMS接口对接
5)协助各省市药监局备案
6)库内流转时效性原则上不超过12小时;
7)运输时效性原则上不超过48小时;
8)紧急情况下优先处理我公司业务,配合收发货,保障医院临床需求。
(9)质量要求:
1)定期配合采购人对运输、贮存服务进行必要的质量监督;
2)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药品及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符合GSP规定的资格要求;
3)定期对在库产品养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出具养护报告;
4)发现疑似质量问题,应及时报采购人质量部进行确认。
(10)技术要求:
1)建立健全与运输、贮存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
2)负责收货、验收、贮存、在库检查、出库复核、发货与运输的具体操作,以及协助我方进行退货、召回、不良事件监测等工作;
3)配备与现代物流运输、贮存业务要求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并可与我司ERP对接,在基础数据、收货、验收、库存、发货等环节实时电子数据交互;
4)库内流转时效性原则上不超过12小时;
5)运输时效性原则上不超过48小时;
6)客户签收单回收、保管管理。
(11)服务商要求:
1)配置专用库房及符合资质的人员,可承接大输液、中药饮片三方业务;
2)仓储温区覆盖常温、阴凉、冷藏、冷冻(-15℃至-25℃、-20℃以下)等全温区;
3)三方企业质量人员负责协助我公司在当地药监局备案资料准备、沟通事宜;
4)三方信息人员需随时配合我方处理数据传输问题解决,确保系统对接顺畅;
5)受托方在合同未到期前不得主动解除委托关系。
(12)若本项目后续结算金额超出350万元时,超出的部分由供应商按50万元为一档自主报价,上不封顶,且经采购人同意后双方签订协议/补充协议。采购人将按照投标人报价进行结算,此项不作为废标条款和价格评审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
②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社会团体应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④执业单位应提供执业许可证;
⑤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应批准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或部门决算批复文件复印件)。
注:①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等内容,审计报告正文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须确保所提供审计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②资信证明须为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并在有效期内(自行规定有效期)。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信证明原件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5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5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200万元及以上)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需提供书面声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需提供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需提供书面声明)。
(12)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冷藏保鲜运输或专用运输),或持有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冷链运输资质证明文件。(提供上述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药品第三方物流资质(或药品经营范围含委托储存配送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②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资质(或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含委托贮存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
③上述资质均须经相应监管部门验收/备案或公示。
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
(1)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标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2)被列入商业活动“黑名单”;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9月21日18:00:00起至2026年10月08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