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东煤矿西区井下+318水平供电、排水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随着矿井开采深度不断增加,水文地质条件日趋复杂,为确保二水平安全生产接续,必须加快推进西二采区+318m水平抽排水系统完善工程。该系统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核心基础设施,主要承担二水平涌水排放、水位调控及应急抢险功能。系统建设内容包括主排水泵房、管路敷设、变电所配套及自动化监控设施,需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水相关规定进行设计与施工。待系统全面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二水平石门及巷道掘进作业,从源头上消除水害隐患,确保矿井二水平开采安全。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包。采购1套煤矿井下排水化自动化系统设备,包括排水设备系统、供配电系统、自动化系统、自动化控制软件及相关备品备件、专业工具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井下排水化自动化系统设备 | 套 | 1 | |
1.1 | 井下水泵房排水设备系统 | 套 | 1 | |
1.2 | 井下水泵房排水供配电系统 | 套 | 1 | |
1.3 | 井下水泵排水自动化系统 | 套 | 1 | |
1.4 | 自动化控制软件 | 件 | 1 | 需接入矿井智能化管控平台并在平台二次开发组态软件 |
1.5 | 备品备件 | 批 | 1 | |
1.6 | 专用工具 | 套 | 1 | |
1.7 | 技术资料 | 套 | 4 |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
2.1.4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小洪沟路1937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包含煤矿排水监控系统或排水监控装置的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08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