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山风电场6号5.0MW机组叶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山风电场6号5.0MW机组叶片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山风电场6号5.0MW机组,机组配套叶片发生故障,叶片损伤无法修复。需采购全新叶片,恢复风机正常运行。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
2.5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叶片 | 3 | 支 | 供货包含3支成品叶片、全套出厂检验报告、材质证明、防雷检测报告、标识资料、图纸、合格证等全套技术档案,同步提供运输、吊装技术指导、存放技术指导及质保期技术服务。 |
2.6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接到甲方发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2.7其他:2.7.1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叶片采购技术规范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7.2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山风电场(甲方另有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为风机叶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投标人为生产厂家代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由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包含风机、叶片)或者单独风机叶片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至少应体现叶片型号、数量),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代理商不得以制造商供货业绩作为自身供货业绩使用。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其他要求新增: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可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接受代理商投标。 |
获取时间:2026-10-12 00:00:00至2026-10-19 00:0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