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液碱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湖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液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
2.2 规模: 2525MW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液碱3000吨采购,供货数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招标人有权调整。
2.4 交货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华能岳阳电厂
2.5 交货期:2020年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液碱(氢氧化钠)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业绩供应量不少于500吨(需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液碱(氢氧化钠)”产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自有或通过委托运输方具有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液碱或危险货物运输8类。
3.2.3投标人需提供质量体系认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对本材料代理(销售)的授权委托书或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需提供给予授权的生产厂家的质量体系认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9日9时起至2020年4月15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