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液氨采购A标段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工业园区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2*300MW火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液氨采购A标段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和范围:暂定液氨1330吨,氨含量≥99.6%,数量在以实际需求为准。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自2020年6月1日起2021年5月31日止,双机约每2天供货一次,单机约为每4天供货一次,每次供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技术规范。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应有液氨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
3.代理商投标:允许
4.安全要求: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或运输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并提供与运输商签订的合作合同);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液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或运输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并提供与运输商签订的合作合同)。以上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专利要求:无
8.其他要求:无
备注:
三、招标文件获取
发售时间
2020年04月08日- 2020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