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 龙王沟煤矿掘进支护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07-NTGS-012
所属行业:能源电力
标讯类别:物资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股东方为中国大唐集团煤业 和联美集团 ;中国大唐集团煤业 持股51%,联美集团 持股49%。龙王沟井田北邻薛家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中小煤矿开采区及黑岱沟露天矿田;西部为6号煤层575m埋深线。井田东西长4.3~10.8km,南北宽4.3~7.7km,井田面积41.3536km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0Mt/a,地质储量1368.28Mt,工业储量1265.77Mt,设计可采储量637.48Mt。煤质属长焰煤,为优质动力用煤。
建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具有出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1.2投标人可以是本次招标标的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的,应提供相应代理品牌出具的针对招标人本次采购的授权证书,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同时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标的名称业绩要求
支护材料
近5年应具有2个同类型井工煤矿成功应用的业绩,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的供货业绩应为投标品牌的相应的业绩(与制造商要求一致),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
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1.6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合同中违约情况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致使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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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