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察哈素煤矿一期建设规模为1000万t/a,最终规模为1500万t/a。本次招标项目为察哈素煤矿皮带机保护及控制系统设备相关物资。
招标范围:矿用本质安全型主控制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源等。分一个标段:察哈素煤矿皮带机保护及控制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交货期:接到招标方通知后30日内到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矿用本质安全型主控制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源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企业“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有2个不同煤矿使用的皮带机保护系统设备采购合同(提供每个合同中应包含矿用本质安全型主控制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源、矿用本质安全型组合扩音电话、矿用本质安全型多功能终端),应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其中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7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7月20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