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东营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石膏销售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编号:CWEME-HJ202008-SGDY001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山东 所属行业:能源 一、项目简介: 大唐东营发电 位于规划中的东营市港城的北侧,东临渤海,位于港城的防波堤内。厂址位于东港路以西、海滨路以北,南距东港高速约4公里。一期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为2×1000MW燃煤火电机组。2台机组脱硫、脱硝均由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 东营项目部特许经营。 二、招标范围: 1、脱硫石膏年产量约15万吨,预计3年产脱硫石膏45万吨。 2、石膏基本品质:正常月份石膏纯度(干态)不低于85%、石膏水分不大于17%、石膏氯离子含量不大于2000ppm。 5-8月份石膏纯度(干态)不低于85%、石膏水分不大于20%、石膏氯离子含量不大于2500ppm。 3、处置期限: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08月31日。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近5年内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石膏处置或销售综合利用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至少2个相应业绩的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页及对应的脱硫石膏处置或销售发票复印件)。 (2)如投标人负责装卸、运输,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船只运输协议、码头租赁协议;如投标人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承担运输,被委托运输单位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船只运输协议、码头租赁协议(需提供证明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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