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珠琳路352号
项目规模:3×200 MW火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2021-2024年度生产现场设备清扫服务
招标内容和范围:汽机区域(#1、#2、#3机组及热网设备)、锅炉区域(#1、#2、#3锅炉)、其他区域,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2021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2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现场设备清扫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范围页、盖章页等复印件)。
3.项目经理要求:无。
4.安全要求:高处作业人员2人,具备有效的高空(处)作业操作证书。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其他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2021年01月20日- 2021年02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