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遵化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位于遵化市境内,厂址位于河北省遵化市中心南侧约12公里,位于程庄子北侧约0.3公里。厂区西侧距规划的张唐铁路约0.7公里,西侧紧邻承唐高速公路,东侧距112国道约1.8公里。本期建设2×350MW超临界供热机组,并留有扩建余地。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1号机组于2019年7月9日投运,2号机组于2020年5月2日投运。
遵化热电启动锅炉为1台36t/h燃油启动锅炉,锅炉形式为双锅筒纵置式D型结构,并采用了密封性能可靠、炉膛承压能力高的全膜式水冷壁结构方式。炉膛前墙膜式水冷壁上布置了水平燃烧器,炉膛出口处布置了水平式过热器(采用与烟气逆流布置),而后是对流管束,烟气为“之字型”横向冲刷对流管束。最后经过省煤器由烟囱排出。本锅炉微正压通风方式。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遵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台36t/h燃油启动锅炉的烟气减排改造EPC工程,包括项目整体设计、供货、施工、调试、验收;详见技术文件。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2.4质量标准:性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通过环保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须同时以下资质:
2.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人员要求
3.1、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为投标人,开标当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机电工程专业或机械专业或电气专业)。
3.3、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环保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
4、专职安全员要求:具备有效的建安C本。
5、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项燃油锅炉烟气达标排放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业绩(业绩须要求包含SCR脱硝业绩及竣工证明);
6、投标人没有公司的不良记录,没有在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7、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系统进行注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