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提升扩容改造项目工艺设备及材料暂估价部分采购 ntenteditable="true">(招标编号:WBZZ-20210502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忻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提升扩容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1810001 ) 已由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字【2019】21号文批准建设, 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艺设备及材料的暂估价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扩容规模为8000m3/d;采用AAO+深度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BOD5≤10mg/L、SS≤10mg/L、COD≤40mg/L、TP≤0.4mg/L、TN≤15.0mg/L、PH:6~9、NH4+-N≤2.0mg/L。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暂估价部分的工艺设备及材料采购。具体技术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 2.4 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相应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3.3 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接受对本次招标具有不同供货能力的供货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不接受供货与安装、资金等组成的联合体。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最多由5家单位组成。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2日19:00分至2021年04月27日19: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工作)。 4.2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及递交 5.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14时30分。 逾期递交或者未正常递交的投标文件, 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6.1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3日14时30分; 6.2开标方式: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线上开标。 七、其它公告内容 本次 在《 》、《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 九、 招 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