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内容 我单位于2021年7月8日在山西省晋城市 平台发布了晋城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现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条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原内容为: 现场踏勘时间和 3、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无需提供)及身份证原件。 现变更为: 现场踏勘时间和 3、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无需提供)及身份证原件。
二、监督部门 本工程监督单位为晋城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 招 标 联 系 电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