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单位:包头第三热电厂
工期: 现场施工总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及内容:封闭煤场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的土建部分、消防泵房内的消防设备、照明系统、动力配电系统,煤场内消防及抑尘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有害气体报警及煤温温度检测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须提供近四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在同类型或(300MW)及以上消防系统改造工程业绩不少于3份(附合同关键页)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3.2.5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15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7月22日 17时0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