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发耳镇。
2.2 机组容量:2460MW(2*600MW+2*630MW)。
2.2 机组容量:2460MW(2*600MW+2*630MW)。
2.3服务期限: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后经甲方对合同履行质量 评价合格后合同方可再次签订。
2.4招标范围:为保证制粉系统、输煤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设备 进行检查、润滑、消缺、清理、调整、定期及预防性试验、校验、安全文明生产、停炉检修 工作、抢修、治理等所有机务检修维护工作,以及上述工作引起的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 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近五年输煤系统或者制粉系统日常维护业绩至少两项,提供合同范围及签订页扫描件。
3.3投标人单位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5.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 惩戒“ 黑名 单” 或安 全生产不 良记录 “ 黑名 单” 的
3.5.3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5.4被 法 院 列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5.5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 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5.6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3.5.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5.8财 务 账 户 以 及 主 要 资 产 被 冻 结 、 查 封 的
3.5.9.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
3.5.10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 查询网址:当地企业信息网);
3.5.11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本招标项目执行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5.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5.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3.6投标人需提供施工简历及近 3 年安全施工记录(属地县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局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或业主方出具的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