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东属至铺头路面改造(水毁)工程,已由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泽行审发〔2021 〕163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一、招标条件 东属至铺头路面改造(水毁)工程,已由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泽行审发〔2021 〕163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