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苍梧县人民医院石桥分院建设项目 已由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梧发改社会﹝2020﹞538号、梧发改社会﹝2021﹞4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苍梧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发行地方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E4504002831001139001 建设 总建筑面积133720㎡,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05720㎡,人防和地下停车场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28000㎡。。配套建设给排水系统、消防安全系统、供配电及照明系统、智能化系统、供氧吸引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避雷系统和场地平整、道路和场地硬化、地面停车场、绿化、围墙、大门、污水处理站、环卫设施、室外综合管线等工程,并购置电梯设备。 建筑安装工程估算价:66873.53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R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R初步设计招标 □施工图设计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无有关部门停止或暂停其投标的处罚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册正式员工且应提供近3个月(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无。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7. 评标方式
8.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9.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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