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庄煤矿副立井井筒装备、管路、电缆、井上下设备及配电安装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GDZBJC-2022-10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郑庄煤矿副立井井筒装备、管路、电缆、井上下设备及配电安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GDZBJC-2022-1010),已由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主要为郑庄煤矿副立井井筒装备及管路、井底连接处机械设备、井口房机械设备、井口套架、下井电缆、井下主排水泵房设备、井下主变电所电气设备、井底车场换装站设备安装工程等。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规范合格要求,同时满足矿井竣工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符合国家环保体系、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机电工程)及注册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具有负责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施工的经历,且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更换后的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资质,且期间不得兼职其他在建工程。 3.4授权委托人、 3.5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2022年1月,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井筒直径>9米的同类型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具备为准); 3.6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2020); 3.7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所产生败诉的诉讼、仲裁、纠纷并且为本项目施工所有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承诺函; 3.8投标人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数据(查询截图); 3.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与CA办理 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2-01-28 17:30至2022-02-10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3-01 09:00;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晋能控股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递交 平台客户服务: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招标人或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