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沁县土地综合整治引进社会投资及代建方项目 (招标编号:WLZB-2022-0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沁县 一、招标条件 长治市沁县土地综合整治引进社会投资及代建方项目(招标项目编号:A1400000007001747001),已由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沁政办发【2022】6号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预计新增耕地3000-5000亩。 招标内容与范围:沁县后备资源调查成果库中的宜开发为耕地的其他土地、沙地、裸土地的开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总体合作期限为 7 年,包括建设期 2 年,运营维护期 5 年。单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期。投资企业应当承诺不低于5年的质保服务年限,以指标通过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司监管之日起计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和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企业近两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缴纳凭证)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2020年);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近半年的社保缴纳凭证; 6、投标人须经营状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 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日: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并出具顺利实施本项日所需资金保证的银行投信额度或融资的支特函或用下本项目的自有资金证明(资金额度≥5000万元)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up://www.credichina.gov.on)网站平台上无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任何负面记录、被列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9.1 联合体各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牵头单位的 9.2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9.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获取时间:2022年3月7日18时00分 至2022年3月12日18时00分。 2、 平台客服 CA 九、 招标人:沁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电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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