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文物保护方案编制服务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文物保护方案编制服务(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806001)(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21}313号批准建设,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助、项目单位筹措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文物保护方案编制服务进行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108线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走廊带穿越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代县、原平市、忻府区四县区,沿现有国道G108线所处的走廊带布设,路线全长170.618km,起点位于繁峙县砂河镇集义庄乡东侧,终点位于忻州市与太原市交界处石岭关附近。建设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米,行车道宽度3.75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标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标段: 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涉及到的六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两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方案编制、报审、报批;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文物保护方案的编制,负责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报审报批,取得本项目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2.3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0日内提交初步成果,并直至本项目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资质要求: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方案编制服务业绩。 (3)主要人员要求: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03-10 18:00:00至2022-03-17 18:00: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 4.3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 平台(山西省)(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