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16980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综改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晋中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保障中心EPC总承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1698001),已由以晋中审批投审字【2022】100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晋中市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单位(使用单位)为中国共产党晋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监督执纪保障中心,总建筑面积6087.4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767.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19.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谈话室、住宿间、档案室、保密器材室、心理减压室、陪护人员活动区、地下停车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中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保障中心EPC总承包项目 本次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对本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及预算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本次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对本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及预算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中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保障中心EPC总承包项目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履行本次招标项目内容所相应的设备、资金、团队和服务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