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所港开放口岸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及“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hizw20220511004)已由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东审政投[2022]05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项目改造公共查验场地面积62960m2,新建、改造、利用总建筑面积14794.05m2,其中新建卫生安全技术用房及隔离用房共1975.3m2,新建、改造、利用业务技术用房12310m2(新建业务技术用房3674m2,改造原有仓库2840m2,改造原有联检业务用房860m2,改造原有八所口岸联检综合楼2720m2,改造边检原有业务技术用房246m2,新建旅检大厅1470m2,新建车载H986扫描大厅500m2),新建配电房、水泵房等辅助用房508.75m2。配置相关查验设备58项。项目部分单体建筑采用装配式模式建造。。招标控制价166,531,3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51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八所港开放口岸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及“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hizw20220511004001;控制价:1665313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施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至验收备案、试运行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最高限价:人民币166531300.00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8069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8280500.00元、设备采购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5443900.00元。 2.8 计划工期:5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2.9 其他说明:根据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招标代理含税总价为人民币捌万玖仟肆佰陆拾元整(¥89460.00元),由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对应资质; 3.1.3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对应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1.5拟派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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