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征集入围
1.2采购人: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概况:为保障采购人各类项目供应需求,建立合格供应商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入围后将参与采购人后续相关采购活动的资格。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服务范围:涵盖工程建设类物资(钢材、水泥、砂石等)、办公类物资(办公家具、设备、耗材等)、运维类物资(机电设备配件、劳保用品等)的供应、运输、售后等相关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青海省范围内及采购人项目需求地)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征集的相关物资品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运输及质量保障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6)在青海省设有固定办公场所或授权服务机构的优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明、租赁协议等);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企业近三年内未被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管、财政、住建等部门行政处罚,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三份同类物资供应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成立时间不到一年的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同类物资供应业绩;
(9)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4)在本次征集活动中存在《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第十五条所述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异常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情形。
4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4.1申请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按照以下顺序编制申请文件:
(1)申请函(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3)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相关行业资质证书
(4)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包括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近半年纳税证明、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5)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3份)
(6)技术方案:供货方案、质量控制措施及售后服务方案
(7)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
4.2文件格式要求
所有申请资料以电子版文件递交
4.3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6年01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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