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昌波水电站110kV输电线路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6-01-26 IP属地 北京
 昌波水电站110kV输电线路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的界河上
 
2.2 项目规模:昌波水电站为金沙江上游干流梯级规划“一库十三级”中的第11个梯级电站,其上一梯级为苏洼龙水电站,下一梯级为旭龙水电站。昌波水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与西藏自治区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工程区域河段左岸为四川省的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电站距成都911km,昌都554km,昆明1071km。
 
昌波水电站枢纽总体布置为王大龙坝址首部枢纽(右岸非溢流坝段+泄洪闸+左岸河床式生态厂房+鱼道)+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岸塔式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室+莫曲河口地下厂房)。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工程等别为二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184436km,多年平均流量为952m/s。正常蓄水位2387m,相应库容0.167亿m,调节库容0.081亿m,电站装机容量826MW,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740MW(4×185MW),河床式电站装机86MW(2×43MW),年发电量(联合运行)43.55亿kWh(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40.02亿kWh,河床式电站3.52亿kWh)。
 
昌波水电站河床式生态机组计划于2028年12月投产,引水式电站机组计划于2030年投产,拟建110kV架空输电线路工程须在2028年8月31日前具备带电运行条件。拟建110kV架空输电线路为昌波水电站内部输电线路,线路起点为河床式生态电站,终点为经地面开关站联络变升压接入引水式电站500kV备用间隔,初拟110kV输电线路布置在金沙江左岸,线路路径长度约15km,新建线路导线截面暂考虑500mm。拟建110kV架空输电线路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875万元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服务期计划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总服务期30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其中,本期服务项目计划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稿;2026年11月30日前项目取得核准批复;2027年2月28日前完成初步设计;2027年5月31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110kV输电线路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110kV输电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审批;项目核准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编制及审批,并取得有关的路径协议;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及审批;项目核准后,配合开展开工前的专题编制及审批;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及施工期间的现场设代服务等技术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110kV输电线路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送电工程)。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照片,须提供最新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9.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个及以上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可行性研究设计业绩或初步设计业绩或施工图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26 11:00到2026-02-02 1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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