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端推进装备数字化制造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连船用推进器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端推进装备数字化制造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大连市普湾经济区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扩建机加工车间、新建铲磨车间、新建生产研发中心等建筑 21029.7平方米,以及相应道路、室外管网等室外工程和厂外电气工程;利旧铸造车间和机加工车间,对利旧车间新增工艺设备进行配电改造、设备基础改造、通讯和安防等弱电系统改造。
新增中频保温炉、12米数控立车、定距桨智能打磨系统、生产精益管控系统等工艺设备 53 台(套), 搬迁改造低差压铸造系统、11 米七轴五联动数控龙门铣、数控刨台镗床等工艺设备 3 台(套),共计 56 台(套)。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高端推进装备数字化制造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包括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可研批复标准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及专业工程、建筑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总图工程与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工程采购及安装,包含暂估价工程(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高压配电工程、燃气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2.4.1设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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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计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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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总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室外管网、道路设计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有设施的改造设计) |
按照可研批复的投资标准范围内进行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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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不含厂区管理系统)初步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不含厂区管理系统)、本项目相关的现有设施的改造等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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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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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备基础施工图设计 |
待设备采购后,依据制造厂商提供的基础要求书进行设计 |
2.4.2 施工范围:
包含设计范围内,施工图纸中所载明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设备基础、室外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绿化、管网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范围内原有设施拆改的施工以及幕墙和景观绿化二次深化设计及实施。
2.4.3工程总承包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直到缺陷责任期结束。
2.4.4发包人委托的项目不限于上述项目,如另有委托,协商增补。
2.4.5工程范围不包括:本项目的征地、拆迁与青苗补偿、工程勘察及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咨询(过程控制及工程结算)、工程监理、五通一平及市政接口等工作,这些工作由发包人承担。
2.4计划工期: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设计总工期:45日历天。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
施工总工期:400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445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5工程质量标准:
2.5.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规程、规范要求设计,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
2.5.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独立参与投标应具备:
①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3.1.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应具备:
1)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连续三年亏损。
3.2.1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独立投标的,须提供近5年 (2021年1 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前,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0万元的工业厂房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合同或验收证明资料中须包括首页、工程信息关键页和签字盖章页,须清晰显示上述要求的签订日期、建筑面积、工程合同额等项目信息,如没有,则判定为该业绩无效】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5年 (2021年1 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前,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作为联合体成员或单独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0万元的工业厂房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合同或验收证明资料中须包括首页、工程信息关键页和签字盖章页,须清晰显示上述要求的签订日期、建筑面积、工程合同额等项目信息,如没有,则判定为该业绩无效,如该业绩为联合体承建业绩,则须提供该项目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
3.4信誉要求:
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本项无需提供截图,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5人员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投标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且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投标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
3.5.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投标人公司注册,且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且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投标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及无在施承诺书,上述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且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投标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上述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员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身的特点,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期:2026年1月22日21时至2026年1月30日00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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