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兴隆宫镇。
2.2 项目规模:河北廊坊文安一至六号地地面小型光伏电站(总容量36MW,为6个地块,每个地块6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36个自然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运营-2026-2028年廊坊文安一至六号地光伏电站委托运营:河北廊坊文安一至六号地地面小型光伏电站(总容量36MW,每个地块6MW)委托运营服务,包括光伏系统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消缺、定期工作、生产管理、巡检(含无人机飞检、组件热斑检测、设备测温等内容)地面清表、螺栓紧固、辅助电力营销工作、安全工器具检测、电网协调等;输电线路维护;配合光伏设备电气预防性试验等工作,含上述工作所需焊接、起重等配合工作以及为保证光伏发电设备系统安全、文明、稳定、经济运行而需要开展的所有工作;负责委托人工作场所的7S管理,配合委托方进行本项目技术监督工作;为完成以上工作涉及的各级政府的协调与跑办,运维期间政府或其他国家机构各项检查的整改;因光伏电站运维产生过程中与村民纠纷的调解与处理;协助委托方办理土地租金支付与相关发票开具,食宿、办公场地、水电费、运检车辆及燃油等费用运维方自理。
以上服务不包括各项目技术改造和维护特殊项目。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规范、电力行业、河北新能源公司相关定检、定期工作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2026-2028年廊坊文安一至六号地光伏电站委托运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具备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2-05 14:30到2026-02-12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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