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鹤岗市新华镇
2.2 规 模: 2*300MW +1*600MW火电机组
2.3项目简况: 为满足鹤岗电厂相关工作需求,拟委托外委单位对鹤岗电厂非生产区域绿化保洁、全厂车辆驾驶员、门岗保卫、物资接卸搬运等工作岗位提供劳务外包服务。
2.4 服务地点: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2.5 服 务 期: 21个月(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 生产人员共计27人,其中生产车辆驾驶员17人、车辆维修工1人,消防车驾驶员4人,装卸工2人,物资站叉车司机1人,专职项目经理1人,专职安全员1人。非生产人员共计30人,其中车辆驾驶员8人,保安门卫6人,绿化7人,保洁9人。合计57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劳务外包或劳务相关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5日9:00起至2026年02月13日24:00止(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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