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下称“石横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石横镇,是山东电网的重要电源支撑点和泰安地区的主要热源点,现役六台机组分三期建设,总装机容量约1920MW。目前,一、二、三期机组均采用“两台机组共用一个烟囱”的配置,该结构在实际运行中,尤其在单机停运工况下,导致烟囱内部流场显著变化,加之CEMS监测断面原有烟道结构复杂,存在弯头、变径等诸多扰动源,致使停运机组环保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波动;除此之外,由于烟道结构历史条件的限制,现有CEMS监测断面直管段长度无法满足《HJ 1405-2024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中关于前后直管段长度的强制性要求,且当前断面流场存在紊流,均匀性不达标,直接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与代表性,对企业环保合规构成严重风险。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该项目由投标人负责设计、供货及安装调试,主要工作内容包含:1)烟囱隔烟墙以及CEMS监测断面流场优化设计方案制定;2)改造施工竣工图出图;3)改造施工材料供货、运输及储存;4)烟道保温拆除及恢复;5)烟道开孔及恢复;6)隔烟墙、导流板和均流装置的吊装、安装及防腐;7)烟囱隔烟墙钢结构安装及钢筋混凝土基础加固;8)强度校核计算;9)多点式皮托管流量计供货及施工;10)CEMS测量平台合规化设计、供货及施工;11)CEMS测点NOx、SO2、O2含多点式皮托管式流量计移位(含伴热管线及附件更换);12)原烟站房(12间)合规改造应包括墙面瓷砖、地面瓷砖、房顶渗漏治理,电源、顶棚改造及空调更新;13)2套CEMS烟尘仪(具备CCEP环保认证)供货及安装;14)3套烟囱入口膨胀节供货及更换施工,另3套烟囱入口膨胀节更换施工;15)烟道人工取样测孔加装6套(每套不少于16点);16)净烟道防腐层恢复工作;17)4套原烟流量计供货及安装;18)系统调试、性能验收试验、按环保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及环保报备等方面工作,系统性的解决机组尾部烟气互窜与监测数据失真问题、CEMS相关设备及平台站房不符合新环保标准要求的问题,全面提升企业的环保合规能力与排放数据公信力,为环境监管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撑。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施工完成,机组检修或调停期间实施,需两台机组同停施工;施工顺序按#1-6机组分三期依次实施,单期机组从开工日至项目通过初步验收不得超过25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项目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石横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风烟系统流场优化改造EPC总承包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注: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业绩中如未体现机组容量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风烟系统流场优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风烟系统流场优化改造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风烟系统流场优化改造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2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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