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公司新质能源保障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2.3 项目概况:完成新质能源保障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确保所有实施内容最终符合使用所有条件及施工图设计要求,具体采购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本工程主要包括:
C01 主工艺及配套设施(含 C01-1、C01-2、C01-3、C01-3A、C01-4A、C01-4B、C01-5、C01-6、C01-7、C01-7A、C01-8、C01-9、C01-10、C01-11A、C01-11、C01-12、C01-0、C01-13;C01-2A、C01-4C、C01-3B、C01-5A)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C01 主工艺及配套设施(含 C01-1、C01-2、C01-3、C01-3A、C01-4A、C01-4B、C01-5、C01-6、C01-7、C01-7A、C01-8、C01-9、C01-10、C01-11A、C01-11、C01-12、C01-0、C01-13;C01-2A、C01-4C、C01-3B、C01-5A)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C02 电解及配套设施(含 C02-1、C02-2、C02-3、C02-4、C02-5、C02-11、C02-7、C02-8、C02-6、C02-9、C02-10、通风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其它配套辅助厂房及设施(C04B、C06、C13、取样监测间、C07、C08)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室外工程土建和安装;
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中标后提供)为准。
2.5 交货地点:甘肃矿区。
2.6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8 年 4 月。
合同工期截止 2028 年 4 月(含尾项消缺),其中建安施工工期 18 个月。
进度考核节点:2026 年 9 月所有厂房完成封闭,2027 年 4 月所有工艺设备安装完成,2027 年 8 月完成建安施工。
进度考核节点:2026 年 9 月所有厂房完成封闭,2027 年 4 月所有工艺设备安装完成,2027 年 8 月完成建安施工。
2.7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验收通过率 100%。符合甲方需求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b.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c.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至 2024 年,公司设立年限不满三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涵盖内容应包括审计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3)人员要求:
a.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应提供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复印件,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b.拟派 2 名技术负责人,其中 1 人为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1 人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均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40 号。(2022 年 1 月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c.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建筑施工安全类),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评标前三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d.投标授权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评标前三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
a.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b.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c.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注: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投标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标委员会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注: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投标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标委员会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6)其他要求:
a.已经列入供应商黑灰名单或不良行为处罚清单的或受到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内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受到公司暂停处罚的供应商,在暂停期间不得参与本项目。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c.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 3.1 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用)。(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其他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6 年 03 月 10 日—2026 年 03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