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发电公司5万千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6-03-13 IP属地 北京
 陕西子洲发电公司5万千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
 
2.2规模:陕西新能源公司子洲5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由陕西子洲发电有限公司投资新建的一座山地风力发电场,总装机容量约为50MW,设计安装9台风力发电机组,采用钢塔筒,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新建1条110kV送出线路接入淮宁110kV变电站,淮宁变位于子洲风电西北方向约14.5km,送出线路长约18km。
 
2.3标段划分:陕西新能源分公司子洲5万千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招标。
 
2.4施工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砖庙镇、周家硷镇等。
 
2.5计划工期:拟定于2026年4月28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批复为准,计划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首批并网、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投产。若因发包方原因使开工时间提前或推后,则首并和全容量并网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若因承包方原因使开工时间提前或推后,首并和全容量并网日期不予调整。
 
2.6招标范围:完成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供货(风机主机执行集团集采结果,钢塔筒、主变、箱变、一二次设备预制舱、SVG、GIS等设备执行集团框架结果(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若集团框架采购结果后续更新,应以最新版本为准);全场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包含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环境保护方案实施、植被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施工、机组性能测试、单体调试、风机整体调试;临时用地租赁,缴纳耕地占用税、建设期土地使用税(以全容量并网时间为分界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坟地赔偿及其他相关行政性缴费;办理工程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如有);与国网公司相关的调试、涉网试验、特殊试验、协调及手续办理工作;风电场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移交生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工程六大专项验收(环保、水保、安全、职业病、消防、档案)、竣工验收。工程建设期间所有的施工、试验、调试资料、各项技术、设备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及验收工作;各类检查验收工作及相关费用(含质量监督检查、电网、电科院、档案及竣工验收等);接入华能智慧运维中心实现远程监控(含设备采购及调试);智慧基建应用、反恐治安建设、无线网络覆盖、暂态建模、110kV送出线路建设及合法性手续办理等。
 
可研及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设备监造、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调试、中心站质量监督检查(只含以发包人为主体与质检站的合同签订)、造价咨询、审计、经济后评价、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取得陕西省政府关于本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前)、发包人已花费的前期费、工程保险费(建安一切险)、水土保持补偿费、风电场已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由发包人承担。除此以外招标文件中虽然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风电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公司竣工验收需要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上述工作内容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列项内容(清单内容属必须的最小化内容,不应被视为全部内容)互补,报价时结合上述工作内容与招标工程清单综合报价。其中因计划陕西子洲二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与本项目合并建设升压站及送出线路。
 
2.7本标段合同生效条件
 
(1)合同经双方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入场通知函。
 
(2)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4.8履约担保”。
 
2.8其它要求
 
(1)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30天内取得本项目送出线路同意跨越铁路手续、同意跨越高速公路手续,60天内完成10万千瓦升压站(整站)接入手续批复文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作,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照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附件18:工程管理及其他考核办法”对承包人进行经济考核。
 
(2)拟定于2026年4月28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项目开工批复为准,计划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首批并网、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投产。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进行处罚,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1.3工期延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容量为50兆瓦及以上的陆上风电项目EPC或PC或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不接受投标人提供的联合体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等;)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19日23时59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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