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常德市桃源县茶庵铺镇境内,上水库位于茶庵铺镇太平铺村,下水库位于茶庵铺镇木旺溪村,电站距常德市直线距离 75km,距长沙市直线距离 173km。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发电厂房系统及下水库 4 部分组成。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总装机 1200MW,安装 4 台 300MW 可逆式发电机组,建成后将承担湖南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功能,为强化对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期的实时监管,计划建立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以保障施工现场作业安全。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上游库区/下游库区/进场隧道/砂混系统/转料场/弃渣场等重点工作面的摄像头安装调试、全场视频AI 智能分析、OLT 全光组网通信传输及设备供电布置等,实现对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所有布设摄像头的联网、实时监控、备份存储追溯、智能分析应用,为其他智慧工地业务平台提供数据基础。同时,为保障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安防系统及其他智能化业务的高可靠、低时延数据传输需求,配套建设覆盖建设区域的全光基础网络,本光纤网络将作为整个项目信息化系统的“神经系统”,承载视频监控、门禁管理、车辆识别、AI 智能分析及未来扩展业务的数据传输任务。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2)主干光纤网络建设。
(3)驻场系统运维。
2.3 计划工期
2.3.1 地表视频监控系统、存量摄像头数据接入与相应的主干光纤网(上下库及营地至机房部分)预计2026 年7 月底前建成投运(具体时间可顺延,自监理人发出书面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60 个日历天内完成)。
2.3.2 洞室内视频监控与相应的主干光纤网随施工进度与建设条件适时建设投运,具体建设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3.3 系统运维自地表监控系统及主干光纤网验收合格投运之日起开始执行至合同约定期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和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 年具有2 个视频监控系统集成相关业绩(时间自2023 年5 月至今;集成摄像头数量应大于100 个;(必须提供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用户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4 项目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甲级)”资质开展主干光纤网络建设设计,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一级)”开展主干光纤网络建设;如投标人不具备以上资质或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拟委托的单位,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有关委托,在中标后、正式委托前,应通过发包人认可。
3.5 财务状况
3.5.1 投标人近3 年(2023-2025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5.2 投标人应提交近3 个会计年度(2023-2025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6 项目经理
3.6.1 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6.2 应有2 年以上施工/安装经历,近1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安装(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1 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3.7 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6 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 名,应具备相应资格。
3.8 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计、建设质量。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
3.10.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2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10.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集中踏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 年5 月25 日至2026 年6 月1 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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