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信振阳高新区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40100015521045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长治市 高新区 一、招标条件华信振阳高新区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10456001),已由长治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602-140451-89-01-412095)批准建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华信振阳高新区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建设 2.3建设 综合生产区布置有综合办公楼、消防一体化泵站及危废品间等。200MW/400MWh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电站及配套工程,由40套5MW/10MWh电化学储能装置组成。 2.6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整个储能电站的设计、供货、施工、试验、调试、检测、验收及资料移交,负责办理各项专项验收、电网并网有关许可等内容; (2)招标内容:①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220kV升压站、储能系统、站内线路、送出线路、对侧间隔建设、储能电站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至整体竣工验收及并网达产的全部设计、设计现场服务及重大设计变更处理; ②本项目涉及所有的设备采购和监造【不含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建设设备,送出线路分界点以220kV送出线路终端塔(电源侧1m处/接入变电站GIS套管处——按接入系统批复明确)为界】; ③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220kV升压站、储能系统、站内线路;电网要求的所有调试、涉网试验(含单体调试及联调)及相关手续;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确保项目达标投产。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部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7计划工期:12个月 2.6质量要求: 2.6.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3工程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 业绩要求:自2021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一项独立储能项目业绩(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