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宝(武乡)清洁能源 武乡县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158-ZB-2604155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宝(武乡)清洁能源 武乡县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JNA158-ZB-260415524),已由武乡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140429-89-05-608110)予以备案,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30%,银行贷款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通宝(武乡)清洁能源 武乡县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本项目总规划容量为250MW,分二期建设。本期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容量200MW,一次建成,交流侧装机容量2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240MWp,通过8 回 35kV 集电线路汇集接入该站新建的一座220kV 升压站。升压站生活办公楼、危废库房、35kV 配电楼、生活及消防泵房建筑均为框架结构,配套建设1台250MVA变压器,220kV出线1回;35kV集电线路进线8回;配置2套不低于±39Mvar 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升压站采用户外 GIS 布置,220kV采用单母线接线,预留220kV出线间隔2个。 35kV 接线本期采用双分支单母线接线方式。光伏区拟采用规格为630Wp等级的高效双面双玻单晶硅太阳能组件,针对安装场地地形支架采用固定式支架形式,安装角度为31°,逆变器选用组串式逆变器,直流侧容配比约1.2进行配置。以一回 220kV 线路接入沁州 220kV 升压站的 220kV 母线,送出工程由国网公司投资建设,计划2027年12月底建成,工程分界点为升压站外第一基220kV线路铁塔(本次工程不包含本铁塔)。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名称:武乡县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标段(包)内容、范围: 通宝(武乡)清洁能源 武乡县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租地工作;(2)用地补偿;(3)勘察设计;(4)设备采购;(5)工程施工:负责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升压站范围内的全部土建、装置性材料、设备安装及调试试验工作;(6)专项技术服务工作;(7)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安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名称:武乡县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组成的联合体;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2.1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二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勘察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人员要求: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4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项目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业绩要求: 3.6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装机容量200MW集中式并网光伏电站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1)合同协议书。(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2)项目完成(完工)证明。 印证材料需提供:至少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参与验收的《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满足《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中相应的文本格式要求。若投标人未提供满足《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文本格式的《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则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的其他印证材料,印证材料须同时满足:①验收容量应为全容量;②明确的竣工日期(或时间);③明确的验收意见,如合格、通过或同意;④至少三方(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签字或盖章。 3)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注1】若所提供业绩系以联合体形式完成,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2】项目业绩规模以MW为容量单位指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若以MWp为容量单位指直流侧装机容量,直流侧装机容量应大于等于交流侧装机容量。【例】单项合同容量200MW指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200MW,如使用直流侧装机容量MWp为单位,其数值应≥200MWp。 信誉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然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派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拟派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 四、 |
